经历了长达10年的酝酿,中国第一部《慈善法》在9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的慈善行业已经进入“开门立法,有法可依”的新时代,也吸引了大众对国内慈善事业现状的广泛关注,其中不乏关于新法实施后“个人求助”合法性的讨论。
慈善法不禁止 “个人求助”仍合法
近年来随着社交网络的发展,在朋友圈经常看到通过“轻松筹”等平台发布的求助信息。由于刚刚实施的《慈善法》中规定,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进行慈善募捐”,许多人担心9月1日之后,将不能再通过“轻松筹”这类渠道寻求帮助。
实际上,这是混淆了“个人求助”与“慈善募捐”的概念,二者本身存在着巨大的差别,民政部官方微博曾分别从含义、主体、目的、法律关系和剩余财产处理等五个方面具体分析过二者的不同。《慈善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主体是慈善组织。而个人求助是指自然人为解决自己或家庭的困难,请求社会公众给予帮助,主体是自然人,事实上属于民事赠与行为。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慈善法律中心执行主任黎颖露表示,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或者近亲属在网络上发布求助信息,应该认定为个人求助行为,法律不禁止。简而言之,慈善法禁止的是个人募捐而非个人求助,而轻松筹上的大病救助项目属于合法的个人求助,9月1日之后,大众依旧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为自己或近亲向社会寻求帮助。
认准官方“金字招牌”轻松筹爱心不停航
8月31日,民政部在《慈善法》授权下,正式公布了首批入选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包括新浪微公益、腾讯公益和轻松筹在内共13家,也就是说自此之后,只有轻松筹等13家平台可承接慈善组织的募捐委托,其他不在这份官方“白名单”上的平台如若再开展公开募捐则涉嫌违法,这代表着轻松筹在开展个人大病救助的同时,也得到了官方认证的慈善募捐资质。
2014年至今,成军两年的轻松筹不断带给人们惊喜,目前平台已经拥有9000多万注册用户,共开展104万个项目,获得1.6亿次支持,在个人救助方面更是成绩显著。轻松筹的高效率和低门槛为无数急需帮助的大病患者打开了生命之门。为了保证项目的真实性,让爱心不被辜负,轻松筹在两年的探索和试错中摸索出了一套严格的审核机制,从身份验证、病情验证、善款使用方验证、实名认证、举报制度等方面确保项目的真实性,规避运作和管理上的风险。
在平台体验方面,轻松筹设置独立的公益信息综合展示、查询页面和项目页面,项目发起人须在项目页面实时发布项目进展反馈,项目支持者可以在项目页进行留言评论,评论对所有捐助者公开。捐助者如有质疑还可以在线投诉,一旦有项目被举报,审核人员会亲自向筹款人及其主治医师核实情况,若项目不属实,筹款将全部退回,若项目属实但举报人仍对项目存疑,可申请退款。
《慈善法》的立法和正式实施、官方对于轻松筹等互联网募捐平台的认可、个人求助通道的持续存在,无一不是为了满足社会大众的殷切需求,同时也促进了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相信在政府、慈善组织、网络平台和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营造出“依法向善”、“人人讲善”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