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审计局900万招标项目涉嫌暗箱操作》报道之二
30家中标公示单位中7家资质不符 审查不严谁担责
核心提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市场信息报 【记者 谈春平】9月10日在市场信息报官网刊发《陕西榆林市审计局900万招标项目涉嫌暗箱操作》报道。根据群众的举报,榆林市审计局900万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有7家中标公示单位不符合招标资质,涉嫌审查不严、“暗箱操作”。报道发出后,榆林市审计局回应:要求采购代理公司进行核查。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认为入围企业的资格审查责任主体是专家评审,代理机构仅负责组织服务。
900万的政府采购项目,出现7家企业资质不符,有违公平竞争原则,谁该为此事件负责?监管机构如何进行查处?本报继续调查。
7家企业资质不符遭举报
为贯彻《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提高投资审计工作效率,今年,榆林市审计局决定实施“国家建设项目造价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计划招标30家企业,财政预算900万。此次采购项目榆林审计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抽取并委托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为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稳步运行。
该项目的《招标邀请书》中对供应商的资质提出要求:具备在项目所在地提供服务必须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人员8人以上,其中工程师造价注册师至少6人,2016年5月31日前注册且注册在本机构满三年,以上人员须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今年7月21日至7月29日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截止时间是2016年8月10日,开标也是同一时间,
8月23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刊发《榆林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造价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公告中显示:榆林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造价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已于2016年8月10日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6年8月18日的“定标复函”,对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等30家企业进行中标公示。评标委员会成员为:王建叶、徐凌、袁宏英、张涛、林月萍、张宏权、强少炜等7名。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依法提出质疑。发布单位是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此公告刊发前一周,榆林一位多年从事造价咨询服务的王先生(化名)于8月15日,就曾向记者举报称“有专家评委对外透露榆林新世纪、科达、远程三家公司中标,他的朋友又转告给他,经过网站查询发现该三家企业的资质不符合工程师造价注册师至少6人,且在今年5月31日前满三年的招标要求。其中,榆林科达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注册人员3人,注册均满3年,但人数不够6人;榆林远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人员6人,除高飞外,其余5人注册不满3年;榆林新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注册11人,除程翠香等5人满3年外,其余6人均不符合要求。”
接到王先生举报后,记者在8月15日,到榆林财政局、审计局了解情况,并没有引起官方重视。8月23日,公告刊发后,王先生举报的榆林3家企业均在中标公示名单上出现。
随后,王先生又向记者举报公示名单中另外4家中标企业,同样存在不符合资质的情况。其中,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人数11人,除李洪波等5人注册满3年外,其余6人不符合;陕西华辰景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人数12人,除鲁力勇等5人注册满3年外,其余7人均不符合;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注册人数8人,除王立刚等3人注册满3年外,其余5人不符合;陕西健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注册人数10人,除肖毅力等3人注册满3年外,其余7人均不符合。
举报人说:“以上数据均来自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官方网站,中标公示30家企业,竟然有7家企业资质不符要求,却能顺利入围中标,不公平。”
审查不严谁之过 相关部门“踢皮球”
本报记者在8月29日,电话联系了采购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马向旭先生,马先生回复是:“如对入围企业有质疑,需提供书面材料,以邮件方式发送到公司,公司会进行重新审核。”
8月29日,榆林市财政局采购科张玉林称“此次招标财政局只是履行手续,榆林审计局是实施主体,我们的没有现场去参与,手里只有一份评标报告,签字也是审计局纪检人员签的,他们不能老往我们这儿踢皮球!”
8月30日,榆林市审计局回复:“该项目由审计局思文耿处长、强少伟副局长负责。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会及时反馈代理机构,并责成他们认真对待,调查结果会给予记者回复。”截至9月10日一稿刊发前,本报未收到榆林市审计局相关回复。
稿件刊发后,9月12日,榆林审计局回应称:“对网络媒体所举报服务供应商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我局在第一时间以信息转给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员,同时要求采购代理公司给予重视并进行核查;之后又以函字方式建议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的30家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并将核查结果确定发出中标通知结果。”
9月19日,记者来到西北(陕西)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进一步了解情况。该公司王斌认为:“看到你们报道了,我们认为你们记者报道不实,我们怎么暗箱操作了?暗箱在哪里?所以给你们报社发了律师函,如果说我们是帮凶我们也认可,但我们核查工作正在进行,确实存在部分中标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但资格审查的主体不是代理机构,而是陕西财政厅专家评审,我们公司只是负责组织服务,如发现问题,我们仅拥有建议权。榆林审计局此次采购项目,专家评审由7名专家组成,榆林审计局1名,其余6名是在财政部门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在几个月前陕西媒体阳光报也报道过我们有关的文章,最后我们通过陕西组织部门出面找上门去处理了。
陕西省财政厅采购处陶(音)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同级监管的原则,榆林审计局采购项目的监管在榆林市财政局,随手拿起电话给西北(陕西)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王斌打了电话称,你怎么让记者来找我们,这个事与我们有何关系,是榆林方面的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规定: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家中标企业出现资质不符,审查不严的问题,究竟谁该担责?谁来监管?本报继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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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国企招标遭质疑 投标人被告知需要“打招呼”
今年5月9日,陕西媒体《阳光报》刊发了《国企招标遭质疑 投标人被告知需要“打招呼”》报道,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在代理招标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供油项目期间,工作人员要求“没有陕西有色企管办主任薛雄飞打招呼,不得报名!”
5月4日,网友举报“陕西有色招标戴“有色”眼镜,无科长打招呼企业不得报名”一事。网友称,近日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对外公开招标一项为其企业内部用油的的供油项目,招标机构为位于陕西省政务大厅三层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设备招标三处。
然而,其带着公司资质齐全的文件去西安报名投标时,工作人员却说:“没有陕西有色企管办主任薛雄飞打招呼,不得报名!”随后,其在网帖中质疑道,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作为国有企业,通过招标公司公开对外招标,并发出招标公告,然而合法企业在报名投标时,被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公司企业管理办主任薛雄飞打招呼才能报名。
5月5日,记者联系到发帖人,党先生告诉记者,4月底,他在招标网上看到《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柴油采购》招标公告后,其公司派人到西安报名参与投标,当天报名很顺利,并把报名费都交了,然而第二天却被招标公司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知不能报名,如果想报名需要向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企管办主任薛雄飞打招呼。
随后,党先生说:“网上发的招标公告,投标条件上就没写需要企管办主任同意啊!我们符合投标条件,且大老远从榆林跑到西安,把报名费都交了,之后又说不能报名,需要企管办主任薛雄飞打招呼。这很明显有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嫌疑!”
5月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宣传科周科长,对方称其请假在外,对此事尚不知情。随后,记者联系到网贴所述当事人企管办主任薛雄飞,不料薛主任对记者说:“我不认识你,给你说什么。”随即便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