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百大A拟斥资65.6亿“并购”房产中介前三甲“我爱我家”一事在资本市场倍受关注。历经逾半年停牌之后,昆百大A的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也同时受到了深交所的问询,并向其发出了问询函。日前,昆百大A发布公告,就深交所对于“是否存在刻意规避重组上市”及“交易对手方的业绩承诺”等问题作出了答复。
昆百大“答疑”深交所我爱我家未涉及重组上市
对于市场质疑的“我爱我家存在的多次股权转让是否为规避借壳及重组上市”一事,昆百大A在回复函中对我爱我家历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和背景进行了详述。综合来看,具体原因分别为给予税收筹划的目的和财务性投资考虑,并且历次股权转让的时间均早于昆百大A在接触我爱我家项目之前,直至在预案公布之日,刘田、林洁、张晓晋以及李彬的股权结构也未发生过任何变化,不存在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及停牌前6个月内通过对标的公司股权结构的调整,刻意规避重组上市的规定。
同时,公告称,本次交易前后,昆百大A的决策结构保持稳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谢勇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将依靠其持股优势在股东大会层面对公司重大决策实施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会组成、监事会组成、高级管理团队不会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动,同时,鉴于本次交易对方已签署《关于60个月内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及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估值的合理性,评估人员根据企业资产规模、运营方式、盈利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收益法对并购标的的公允价值做了评估。截至2016年9月30日,我爱我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27亿元,采取收益法对我爱我家100%股权的预估值为66.58亿元,预估增值率为815.61%,增值较高主要受益于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改善及其作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龙头企业的迅速扩张。
诚信经营杜绝违规 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除重组及估值问题外,深交所还就我爱我家旗下门店存在多次因违规经营被行政处罚的问题,要求上市公司进行解释。对此,回复函公示了我爱我家业绩承诺方《关于承担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规风险的承诺函》,承诺函对督促相关门店整改和合法合规经营进行了书面确认,并承诺如再次出现因报告期未合规经营而被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将承担我爱我家及其子公司由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作为国内大型房地产综合服务企业,我爱我家始终倡导诚信经营,以自身行动努力改变着业界生态。自成立以来,我爱我家就一直把“规范经营、诚信服务”作为公司经营的黄金准则,并贯彻于日常的业务活动中,积极推动着行业的规范化建设。
早在2003年,我爱我家就正式推出房屋租赁“房源保真,房东保真,不成交不收费”等服务承诺,并对租房客户因假房东、假房源等虚假信息导致的损失实行先行赔付机制,从此改变了行业虚假信息泛滥,收费混乱不堪的市场乱象和行业陋习,并在行业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下逐渐成为行业标准。
2005年,我爱我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拥护“不吃差价”的倡议,不开展“现金收房”业务,并继续坚持“阳光操作”、“透明交易”、“买卖双方与我爱我家三方签约”、“不吃差价”等原则。同时,在行业内率先推出了“二手房买卖签约中心”与“后端经纪人”两项流程改进的新举措。
2012年,我爱我家建立“业主客户交易保障机制”;2013年,推出“全优房源”服务,全部房源真实在租、在售;2014年用更高的标准形成对客户全方位保障的全优服务体系,承办“珍爱我家园、远离群租房”活动;2015年,为切实保障客户利益,我爱我家推出二手房买卖、租赁六大服务承诺,如交易未成24小时退还佣金、签约前产权被查封,我爱我家先行垫付、因出租权导致租户租金损失先行垫付等系列服务承诺。
2016年,我爱我家还积极参与中房学发起的全国九大房产经纪机构诚信服务承诺活动。发布真实房源信息、从业人员实名服务、服务项目明码标价、不侵占挪用交易资金、不哄抬房价、不超买炒卖房地产、不违规提供金融服务、不泄露客户信息、及时处理投诉纠纷、营造行业良好环境。
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各大企业的规范化经营及创新推动。我爱我家作为行业代表,成立至今始终“以行践言”,坚守“规范经营、诚信服务”的黄金准则,并一直在诚信经营、规范发展的道路上努力着,致力于推动整个房产经纪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未来,“坚守初心,以行践言”或将为我爱我家的上市之路扫平更多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