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成语释义为一个计谋不能成功,又想出另一个计谋。比喻肚子里鬼点子很多,聪明。聪明固然好,但是如果把这种“聪明”用在算计人民群众上,却与我党的初心和精神相违背,与民为敌,完全站在了人民群众对立面。
2018年5月14日,鹰潭市月湖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给刘洪生下达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据江西鹰潭市民刘洪生讲述:鹰潭市月湖区政府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征收月湖区四青街道办事处的800亩集体土地,在未与我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悍然拆掉我的部分房屋。为此,我多次找政府协商,要求拆迁可以,但应当合理补偿,不想惹怒政府相关领导,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把我的合法房屋说成是违法建筑,并且下通知限时拆除!
据刘洪生反映:2015年初,鹰潭市月湖区政府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征收月湖区四青街道办事处的800亩集体土地。2015年4月,月湖区征收拆迁领导小组在没有对城中村房屋进行征收的情况下,悍然对不属于城中村的鹰潭市环城西路临街房屋进行征收。因为对该地段的土地征收没有合法手续,并且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安置补偿条款,引起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
投诉人刘洪生在该区域胜利西路151-3号拥有门市楼一处,土地、产权手续齐全,自己经营一家名为“汉风楼食府”的饭店。在此次拆迁事件中,鹰潭市月湖区拆迁组工作人员找到刘洪生,告知其房屋拆迁没有货币补偿,只有房产置换作为唯一条件,置换的房屋在偏远地段,房屋价值与现拆迁地相差很大。刘洪生觉得安置补偿不合理,因此没有答应拆迁。
2016年9月,月湖区拆迁项目部工作人员在拆迁其他房屋时,将刘洪生尚在经营的汉风楼食府门厅上方的阳台拆毁。此阳台上有空调有配电箱,更重要的是被拆毁的地方在门厅上方,直接阻断进入饭店的大门,导致刘洪生的酒店被迫停业,酒店楼上的租户退租,每月仅房租一项就损失数千元,加上酒店不能经营,刘洪生一家的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另外,为了胁迫、报复打压刘洪生,鹰潭市国土资源局月湖分局、鹰潭市月湖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鹰潭市房产管理局联合出手,以刘洪生2003年即建成并依法取得产权证的鹰潭市五洲路五洲花园10号房屋是欺骗所得为由,取消了刘洪生该处房屋的产权证,定性为违建,并限期拆除。
刘洪生向媒体投诉反映后,曾有媒体对该事件进行了采访。采访媒体报道称,2018年1月19日,鹰潭市月湖区宣传部叶部长、月湖区国土局姜队长、城区分所何洪伟所长、鹰西项目部王部长(原月湖区档案局长)在月湖区政府组织部会议室接受记者提问。当记者问到刘洪生“汉风楼食府”的阳台被误拆是怎么回事时,鹰西项目部王部长答确实是误拆。2015年鹰潭市月湖区规划,汉风楼食府在城改范围内,但是项目部与刘洪生并没有签订协议,当时雇佣的挖机师傅没有意识到刘洪生的房子是没有签协议的,就误拆了。
王部长说,拆的时候刘洪生在现场,拆迁办的干部也在场,都进行了制止。误拆发生后,拆迁办一直在跟刘洪生协商补偿损失,但因为刘洪生要的是天价,所以双方未谈妥赔偿问题。
记者问王部长刘洪生的天价赔偿款数额多少?王部长支支吾吾,声称个人隐私不方便透露。记者问刘洪生饭店被误拆后无法经营,损失怎么办?王部长无法正面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再问王部长,既然刘洪生所要数额不方便透露,那么是不是可以透露一下拆迁办预计赔偿数额,王部长依然拒绝回答。
记者问王部长,听说拆迁过程中有雇佣社会人员协助拆迁的情况,并且以每人5000元的高额回报,共雇佣十几个人时,王部长称不清楚。
刘洪生反映,当地政府为了胁迫、报复打压自己,将其2003年即建成且依法取得的产权证的鹰潭市五洲路五洲花园10号房屋取消产权证,定性为违建,并限期拆除。后来被媒体曝光后,政府的违法行为有所收敛。但是近日,政府相关部门又明确表示要拆掉刘洪生2003年即建成且依法取得的产权证的鹰潭市五洲路五洲花园10号房屋。不仅如此,为了有效打压刘洪生的维权行为,做到“稳、准、狠”一步到位,鹰潭市月湖区委、区政府一计不成再生一计,计计连环,直接将刘洪生合法拥有房产证并居住数十年的胜利西路151-3号门市“汉风楼食府”再次打上“违建”标签,下发通知,勒令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否则,政府实施强拆。
刘洪生气愤的说:我虽是朱埠村委会村民,但我家房产不属于城中村,而是鹰潭市环城西路临街店面,自己经营的酒店,证照齐全,拆迁项目部不顾事实,强行把我划进城中村非法对我家房屋进行强拆,打着城中村改造的招牌,为开发商谋取非法利益。“汉风楼食府”的阳台不是被误拆,而是提前就有预谋的。拆迁时原月湖区政法委书记黄如象、四青街道办主任徐拥军等人在现场指挥。王部长所说的拆迁办一直在跟刘洪生协商补偿损失完全是撒谎,因为从来就没有人找自己谈过。因为鹰潭市月湖区此次拆迁,所有房屋没有货币补偿,只有房产置换作为唯一条件。
我的房产(鹰潭市五洲路五洲花园10号房屋)是2003年就取得房产手续的,我之所以有两套房产是因为胜利西路151-3号房屋是当年我们没有分家与父亲及几个兄弟的共同房产,因为我是长子,房屋手续写在我的名下。五洲路五洲花园10号房屋是我们分家独立门户时申请的宅基地建起来的,所以根本不存在欺诈,说白了,政府就是因为我不同意他们的野蛮拆迁办法故意整我的!他们撤销我的房屋产权根本就不符合法律程序,是典型的报复行为!
最开始政府说我一处房屋是违建,现在又下发通知说我另一处房屋也是违建,这是把我一家往死路上逼啊!只要我不妥协,我们家就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两处合法房产都给说成是违建,为他们下一步强拆做铺垫,同时也做好向上级领导汇报假情况的准备,他们的用心真的太歹毒了!
江西鹰潭的“钉子户”刘洪生拒绝强拆导致两处合法房产被变成“违建”,即将面临被强拆。该事件如何发展,我们将持续关注并做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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