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本网在北京接待了河南濮阳市中原油田供热处职工杜秀君,她的案件经华龙区法院调解已经生效,而且有可供执行的标的物,但从2016年到现在,法院却一直没有执行。
华龙区法院给中原油田勘探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各地法院执行遇到的难题是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杜秀君的案件有了可供执行的标的物却无法执行,这究竟是为什么?
申请执行人杜秀君向本网讲述了这起“马拉松”执行案件的情况......
我叫杜秀君,是中原油田供热处职工,我案件的执行案号:6476号,执行法官是王英豪。案件被执行人之一的吴西伟向我借钱不还,我把他告上了法院。经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审理期间,我申请将吴西伟名下的濮阳市高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地传媒)财产进行查封。
2015年9月29日,华龙区法院出具(2015)华发民初字第6476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认吴西伟偿还杜秀君本金475万元及利息,濮阳市高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调解书生效后,由于吴西伟和高地传媒未能履行调解书,杜秀君于2016年4月17号向华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月华龙区法院立案后,进入执行程序。
被执行的财产是吴西伟和高地传媒在租赁的位于濮阳市胜利路与长庆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798号院内投资建设的房屋和对原租赁的破旧厂房进行精装修的财产,价值约600余万元。
因涉案场地牵扯到中原油田勘探局基地市政租赁科(以下简称中原油田勘探局),在法院的努力下,中原油田勘探局于2017年6月21日同意协助法院执行,杜秀君按照法院和中原油田勘探局的要求申请对涉案厂房、土地的优先租赁权进行评估,后华龙区法院经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河南信恒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房屋装修价值147.3万元;承租房屋剩余年限使用价值469.1万元;房屋改造剩余余年限使用权价值212万元;自建房屋剩余年限使用权价值21.03万元。杜秀君为了能够顺利进行评估,在身无分文的的情况下,为了缴纳评估费,将其母亲的房子进行抵押贷款70000元缴纳了评估费。
2017年8月24日,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向中原油田勘探局下达(2016)豫0902执字第150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同年11月10日,中原油田勘探局拒绝协助法院执行。导致后续华龙区法院对房屋优先租赁权的网上拍卖无法进行。
2017年11月17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向中原油田勘探局下达(2016)豫0902司惩字第1504号决定书,对中原油田勘探局以拒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为由,罚款80万元,但中原油田勘探局接到处罚裁定拒绝缴纳罚款,我多次去法院咨询我案件处理结果,至今对中原油田的罚款80万没有落实到位。
为了讨个说法,杜秀君曾先后去省高院、第四巡回法庭、最高院,中央巡视组反映案件的执行问题,都被法院或有关部门以各种允诺而劝回。法院给杜秀君保证说,一定按调解书内容执行,并让杜秀君在保证不上访的保证书上签字。出于对法院的信任,杜秀君就签了字。
但几个月的时间又过去了,案件依旧没有任何进展。
2018年7月23日,当杜秀君无可奈何之下再次进京上访,最高院的接访人员告诉杜秀君,因为你在保证不上访的纸上签了字,我们认为你的案子已经执行完毕,不能再接待你。
杜秀君在绝望中再次加入上访大军,状告河南濮阳市华龙区法院不作为,法院派赵永正副院长和执行局李志捷局长让杜秀君抓紧回来,说执行局已经商量出了一套方案,保证让你满意。
2018年7月30日,杜秀君再次来到华龙区法院,华龙区法院再次说到案件无法执行,杜秀君感到十分的愤怒,要求华龙区法院书面给予答复为何不能执行我的案件的原因,并要求法院对中原油田80万罚款落实到位,华龙区法院拒绝接受杜秀君提出的这两条建议。谈判不欢而散。
8月19日,本网就杜秀君反映的问题致信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法院院长荣延平。
8月20日,一位自称是华龙区法院政治处的工作人员给本网回信:
李老师您好!接到贵网关于杜秀君投诉意见函短信后,我院对涉案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该案审理阶段系调解结案,执行立案后,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吴西伟、高地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经总对总查询及线下房产查询,发现二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证券、车辆、房地产等财产。因二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本院对二被执行人均作出了纳失、限消信用惩戒。吴西伟因其他执行案件存在拒执情形,本院已以拒执罪将吴西伟逮捕,因其身体有病无法关押,现处于取保侯审期间。故杜秀君的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能执结,属于执行中的执行不能范围。诚盼贵网悉知详情后,慎重发文!濮阳市华龙区法院政治处
本网随即再给这位工作人员发了短信,内容为:短信收悉,你提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杜秀君对此有异议称:一、高地公司与“协助方”中原油田有永久性租赁权利,而且已经评估,法院应该拍卖偿债。二、法院拍卖,杜秀君有优先权。由于贵院懈怠,至今没有实施。
请放心,我们会客观报道此案,将你们各方意见一同公布。
8月21日,本网再次接到华龙区法院政治处工作人员的短信:李老师您好,短信收悉,感谢您与贵网对我院工作的监督与支持,也期望通过贵网客观的报道,能够助力该案圆满解决。
华龙区法院政治处工作人员给李新德的短信
杜秀君最后对本网说:我的案件并不复杂,由于被执行人动用各种关系狐假虎威,让华龙区法院在“油老虎”面前束手无策。我希望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中原油田勘探局位于濮阳市胜利路与长庆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798号院房屋的优先租赁权,并限时结案。
另外也希望华龙区法院对中原油田勘探局处罚80万的罚金落实到位,把法院的威信树起来。同时希望上级法院和各路媒体关注我的执行案件,并进行监督,让我早日结束上访的生涯。(文/李新德)
作者简介
中国舆论监督网创办人。2004年6月10日,发表“下跪的副市长——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一文(李信被判无期徒刑),掀开了中国网络反腐的序幕,并首发“江苏徐州:区委书记演绎“一夫二妻”制”一文(董峰被处以13年有期徒刑。更多的介绍见新浪人物:《李新德: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和中国青年报“冰点人物”《他们最害怕光》。